关于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8-06-07浏览次数:2736

各系:

现就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通知如下(其他省市见当地要求):

一、各系(班级)要指定专人负责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负责人要熟悉贷款政策和程序。

二、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QQ群、微信群等沟通渠道,方便对进行贷款学生日常管理和诚信教育;及时将省里的有关政策宣传到学生。

三、组织学生填写续贷声明。根据规定,各系要组织有续贷需求的学生暑期离校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及对贷款的认识和意愿等,提交续贷申请。按照贷款系统设置要求,学生提交续贷申请时,系统对学生登录系统情况进行校验,本年登录次数少于2次的学生不能申请续贷,未提交续贷声明的学生,也无法申请续贷。

四、学校登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对学生的续贷声明进行审批。各系要督促学生完整、详实的填写续贷声明,对于声明过于简单的,系统会不予通过。

五、在校生续贷、新贷申请程序及材料准备如下:

(与2017年稍有变化)在校生申请贷款程序及材料准备20180605(有变化).doc

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针对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学生,不与其他资助措施挂钩,是否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影响奖助学金等申请。学校在录入回执阶段发现家庭经济情况好的学生进行骗贷的,要取消贷款申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