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鄂学助[2016]9号),为做好今年我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宣传
各院系要做好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宣传工作,使考入我校的退役士兵知晓受助的权利。
二、申请条件
首次申请的学生应满足退役时间一年以上(含2015年12月份退役)、参加普通高考(含技能高考)正常录取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且该生目前在校就读;
三、申请金额
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标准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
四、要求
1.各学院积极组织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附件1 2016-2017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xls。其中,“本人签字”栏必须手填;表格填写不得随意涂改;另外,从今年申报退役士兵资助学生需提供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附件2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证明.doc
2.首次申请的学生必须提供退伍证复印件。
3.9月16日前,各院系将《申请表》和退伍证复印件交至学工处。
学生工作部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