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3年学生春游活动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3-03-29浏览次数:5

各系、班级、学生组织:

为确保学生春游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现将学生春游活动的安全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在组织开展春游活动时要加强对学生的外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确保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春游地点仅限在武汉市内,且不得在地势险要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开展春游活动。春游活动须在节假日或无教学安排的双休日进行,当日返回,不得在校外留宿。

三、活动前须履行报批手续。以班级为单位组织的春游,须经辅导员同意、系综合办公室和学生工作部批准并备案后方可组织;以社团(或其他学生组织)为单位组织的学生春游,须经社团(或其他学生组织)主老师同意、学生工作部批准并备案后方可开展。

四、严禁乘坐或租用无营运资格的交通车辆。

五、学生春游活动须由老师带队,带队老师在活动出发前应讲清活动主题、安全和健康注意事项。

六、学生春游活动的内容坚持“安全性、健康性”原则;活动的开展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