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天下者,善谋大势;决胜负者,长于布局。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治国理政方略与时俱进的新创造,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新飞跃。
滚滚春潮中,蓝图徐徐展开——
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宏伟坐标中,全面依法治国书写出治国理政的新篇章;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伟大进程中,开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征程。
建章立制 引航助推
——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奠定法治基石
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
去年底,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一项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分别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
这项决定为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金、资产,创造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经验和模式,进一步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和支持。
“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就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从法治上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
全面依法治国,就是要用制度的现代化为经济社会的现代化提供保障。
纵览“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可以清晰地看出,围绕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着眼于建立一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全面依法治国对完善和发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进行系统设计,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全面部署。
如果把治国当成一本大书,那么法治就是大纲,纲立文顺、纲举目张。治理体系中,法治体系成为治国理政之基石;治理能力中,依法治国成为重要内容。法治的引领和保障,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法治为规范——
通过刑法修正案(九),修订食品安全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按照法定程序对土地制度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等作出授权决定……回顾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来的治国理政历程,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也令国家治理体系拥有更坚实的制度根基。
建设法治政府,必须以法治为纲要——
去年底出台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衡量标准,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蓝图。依法决策机制、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等,正在各地普遍建立并加紧完善。
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必须以法治为遵循——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一并出台,以道德为“高线”,以纪律为“准则”,以法治为“底线”,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笼子”。《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无论是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还是治党治国治军,都需要以法治为框架、用法治作保障、由法治来贯彻。”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徐汉明说。
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到当前中国发展的大棋局中,我们就能更加深刻地体会这一战略部署的重大现实意义。
“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战略目标提供可靠保障、强大动力、根本支撑。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关键一环,就是要用法治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说。
凝聚共识 镌刻信仰
——让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方方面面
2015年8月,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万冲村。一个农家院里,土坯墙上挂着法徽,十几个人围坐在石桌周围,一个临时简易法庭就在这里开庭。
当事人陈家父子没有想到,他们信访反映的问题这么快就有了回应,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竟然开到了这个偏僻的山村,开到了自家门口。更让陈家父子惊喜的是,困扰10余年、几乎让全家流离失所的一起宅基地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这一场景,是设立巡回法庭这一司法改革成果的生动呈现。挂牌运行一年来,第一巡回法庭的信访量从开门之初日均200多人次,降为现在日均30多人次;第二巡回法庭的信访量从1000多人次下降到100多人次。显著变化的背后,正是大量矛盾纠纷依法得到实质性解决。
在法治轨道上预防和处理各种矛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
当前,由于触及的深层次问题增多,改革的复杂性显著增强,更需要在法治框架内协调各方诉求,凝聚最大共识,消除体制壁垒,固化改革成果,使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
——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是改革必须解决的一道难题。今年1月1日起,《居住证暂行条例》开始施行,用法治方式助推户籍制度改革和新型城镇化稳步推进。其中若干重要制度创新,正是来自一些地方先行先试的改革成果。
——保障和激励创业创新,是激发改革动能的重要抓手。如今,改革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已经列入中央重要议事日程。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将完善快速维权机制,加大侵权行为查处力度,提高法定赔偿上限,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
——大量行政审批、行政管制仍是制约市场活力的重要障碍。今后法治政府建设的一个重要着力点,就是深入探索“证照分离”,提高市场准入便利化,推动审批制度改革,促进市场主体持续增长、活跃发展。
“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改革中的矛盾、发展中的问题,才能让竞争更加公平、社会更为和谐,使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竞相迸发,使改革红利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徐汉明说。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有法度。
只有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严管党治党,自身确立起严格的制度、严明的纪律,才能把党建设好、管理好,让党始终成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灵魂和统帅。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才能确保各项党内法规制度落地生根——
2015年,30多名中管干部被立案审查,40多名中管干部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共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8万多起,处理9万多人,近2万人被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从严治党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吴玉章说,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一个组织,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活动;作为一个个个体,任何党员,无论职位高低,都要遵守国家的法律,严格遵守党的纪律。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全社会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彻到治国理政的全过程、落实到改革发展的大棋局,法治才能成为中国前进的坚强保障,从而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
稳中求进 击楫中流
——由法治之路迈向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境界
“‘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是从我国发展现实需要中得出来的,从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中得出来的,也是为推动解决我们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来的。”习近平总书记的深刻论述振聋发聩。
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三大战略举措,共同服务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战略目标。
扬帆远航的“中国号”巨轮,面对的并非潮平浪静。能作为“压舱石”的,是坚若磐石的法治。
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战阶段、胜利在望,但仍存在亟待补齐的“短板”;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凸显,迫切需要“啃硬骨头”“涉险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更为繁重艰巨……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加强法治建设。
法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也是全面小康的重要保障——
从设立国家宪法日、推行宪法宣誓制度,到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再到深入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4项改革……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当然包括到2020年初步建成法治中国的战略目标。这既是全面小康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顺利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法治保障。”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李林说。
以法治保驾护航,全面深化改革蹄疾步稳、破障闯关——
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正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依法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进一步保障公民权利;新环保法实施一年来查处违法排污企业5.1万家,成为防止环境污染的“常规武器”……
从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一部部法规制度,与一项项改革相伴而行。在改革的“破”与法治的“立”中,在改革的“经”与法治的“纬”中,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路径愈发清晰。
坚持鲜明的法治导向,全面从严治党沉稳通达、足音铿锵——
当前,全党持续开展法规制度宣传教育,着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
法治视野下的全面从严治党,更加突出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更加重视提升管党治党的法治化水平,更加强调让广大党员将法治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正在凝聚起协调发展的强大合力,推动各项工作稳中有进、同频共振。
“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3个‘全面’的关系,努力做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习近平总书记高屋建瓴的论述,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
谋小康之业、扬改革之帆、行法治之道、筑执政之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必将为实现民族复兴的中国梦绘就更加壮美的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