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及2015届结业学生:
经学校研究决定,2015届未获得毕业证书离校的学生参加本次集中考试,成绩合格后,符合发放条件的,发放毕业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考组织流程:
(一)11月26日公布具体考场安排(见教务部网站);
(二)12月3日组织考试;
(三)12月10日前完成阅卷、成绩登录;
(四)12月11日发放毕业证书,过期不予受理。
二、注意事项:
(一)此项工作事关毕业学生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各系须高度重视,务必将本次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学生本人,讲明利害,共同做好本次考试的各项工作;
(二)各位申请考试的学生要主动和辅导员保持联系,珍惜机会,认真备考;
(三)本次考试是2015届结业学生最后一次补考机会,错过本次补考,将视为学生永久结业;
(四)成绩合格者并符合其他发放条件的,本人凭身份证12月11日与教务部联系领取毕业证。
教务部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