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关于转发《湖北经济学院关于开展“无诈高校”“无诈院系” 创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凡荣发布时间:2021-03-30浏览次数:1217

院内各单位:

    湖北经济学院发布《关于开展“无诈高校”“无诈院系” 创建活动的通知》,现予以转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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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330

附件

 

关于开展“无诈高校”“无诈院系” 创建活动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工作,全面提升师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和能力,落实学校安全责任,按照《关于2021年全市公安机关打击治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武汉市公安局工作部署,决定在学校开展“无诈高校”“无诈院系”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无诈高校”“无诈院系”创建活动,有效提升师生自防、联防和综合防控能力,推动形成校警联动、师生参与、全民反诈的反诈新格局,为建党100周年创建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努力实现反电诈宣传覆盖率100%、师生员工防电诈宣传知晓率100%、力争获得“无诈高校”“无诈院系”称号。

二、活动时间

2021年全年

三、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何慧刚任组长,学校办公室主任王平、学生工作处处长宋健、财务处处长刘成云、保卫处处长姚自平任副组长,学校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工作处、财务处、研究生工作处、保卫处、校团委负责人为成员。保卫处负责活动组织协调,各二级单位要明确责任领导,加强组织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四、工作措施和分工

(一)加强与公安部门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掌握涉校案件情况,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三个必访”(受骗金额3万元以上、新生、教职工被骗必访)、“三个必问” (是否接受过防电诈宣传、被骗思想成因和教训、对宣传工作的建议必问)工作。认真研判涉校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警情,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发布通报。(保卫处、学生工作处)

(二)建立校园安全工作网络,各学院以辅导员、班干部、寝室长为安全信息员,各部门安排专人为“反电诈”宣传员,组建志愿宣传队,发动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构建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共同体”。(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处、校团委、各学院、各部门)

(三)以丰富的宣传形式,滚动开展宣传,营造校园反诈宣传氛围,形成宣传教育强大声势。(宣传部、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处、校团委、各学院、各部门)

1.通过校园网、广播台、电子显示屏、LED显示屏不间断滚动播放反诈宣传音视频;

2.充分利用学校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和学院、班级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开展宣传;

3.在办公楼、教室、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教工宿舍等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在校园出入口、主要路段、商业网点人员集中的地方,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图片;

4.通过“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周日晚点名、举办反诈主题的知识竞赛和反诈短视频、微电影比赛等活动方式开展反诈宣传教育。

5.开展“无诈班级”“无诈寝室”创建活动,巩固宣传教育成果,集小胜赢大胜,将创建活动落在实处。

6、坚持反电信诈骗知识入脑入心。反电信诈骗知识考试实行全覆盖,每发生一起诈骗案例,受骗当事人必须到保卫处重新做一次试卷。

(四)强化检查考评督导,将创建活动情况纳入到学校综治考核、优秀班级、优秀寝室、优秀辅导员、优秀班干部等一系列集体或个人考核之中,切实推进创建活动开展。(保卫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长抓不懈。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是关系到人民财产安全,社会稳定,让人民群众有安全感的政治任务,也是一项复杂性、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有效遏制学校电信网络诈骗发生。

(二)突出重点,全面覆盖。把握新形势下高校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规律特点,既要加强大学生群体的教育,也要注重教职员工的宣传;既要加强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又要加强对反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特点手段和识别应对方法的宣传;既要防范师生上当受骗,维护其合法权益,又要防止大学生应聘误入诈骗公司或从事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认真总结,相互交流。各单位要注重收集创建活动的文字、照片、影像等资料,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的做法和成效,相互交流创建活动中好的经验、好的做法,为学校完成创建目标做出自己的贡献。

 

湖北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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